文章最近更新: 2020-11-02

到澳洲後,才知道原來的澳洲人不是白人。
據友人所稱,他們如古時的猿人,既黑又胖、頗似非洲黑人、鼻子大而孔外露、嘴大唇極厚及目露凶光,聽起來像是電影裡,主角誤闖森林遇到的食人族。
初到澳洲,別人一定告訴你少惹「Aboriginals」(澳洲原住民或土著)為妙,因為他們殺人不用償命。澳洲原住民佔當地總人口的2%,少於華人逾倍,多數聚居於西澳、北澳、New South Wales、Queensland等的偏遠地區。
在Perth街頭,經常見到原住民的出沒,尤其晚上,他們飲醉後便喧嘩吵鬧,生人勿近。抵達澳洲數天後,首次遇上原住民醉酒鬧事,一名年約五十多歲的男子大白天在馬路上,手持看似白蘭地的烈酒,邊走邊喝,步履不穩,穿插車輛之間,險象橫生,車輛停下著他離開車道,可他髒話連連,旁若無人,繼續飲酒作樂。
不久,數名警察上前逮捕,遇男子激烈反抗,那個混亂場面與「一個打十個」的武打場景相似,只是「醉拳」取代了「詠春」。大街車輛癱瘓,途人站在車道兩旁駐足觀看,好不熱鬧。
鬧劇落幕後,加上背包客之間把他們形容得如洪水猛獸,也流傳很多無端被原住民襲擊的事例,令特別是女生的背包客不敢晚上獨自行走。
原住民在街上向路人索取金錢也不是甚麼新鮮事,曾有一位韓國女性朋友,被一名年紀輕輕的原住民少女勒索,她看對方體型較少,冒險裝作沒有錢,對方見她想走,一把扯她的頭髮,阻止她離開,還被對方掌摑臉頰,要知道女生多重視臉蛋,她眼見自己體型較壯,決定還擊,結果兩敗俱傷。
一名白人途經,抓著韓國女生,警告她快閃,不要惹事,上到警局,麻煩便大了,結果她負傷離開後,更發現遺失祖傳的金頸錬,可幸對方沒有同黨,不然她大概要毀容了。
又一名香港男生見超市大減價,抬一箱可樂回Hostel,途中遇上幾名原住民,他們因為當下口渴,隨意「打劫」這位友人的幾罐汽水,令他目瞪口呆,還奇怪對方為甚麼不整箱搶去。據另外一位台灣人稱,他的朋友東西被搶,還不幸遭毆打。因此,我的友人算是「行大運」。
至於我,亦領教過原住民的惡行,在2011年的最後一天,獨自趕往市中心跟友人倒數途中,行經地面通往天橋的樓梯,幾名原住民女生就坐在中間嘻哈大笑,走到一半才見到她們,當幾雙不懷好意的眼睛望著我,心知不妙,想逃走也太遲,電光火石之間決定低著頭,硬著頭皮,箭步穿過她們。
其中一名女生抓著我的頭髮,大叫:「Fuck you, Bitch!」
幸好走得快,最多斷掉幾條頭髮,縱然受辱,正所謂「好漢不吃眼前虧」,既然不可能「一個打十個」,唯有落荒而逃,要是反擊,相信這幾名無所事事的女生會追來毆打我,而非只以粗口窮追猛打。
十分奇怪為甚麼原住民有特權一樣,他們有無限量的補助,有屋住,有車開,有孩子一大堆,卻不用工作,整天喝酒惹事,很多原住民甚至靠生小孩等來領錢。
曾經工作的油站,主管說如果收到原住民的求職信,必須最先錄用他們,不然會被告歧視;而他們讀書不論優劣也可以得到獎學金;當地澳洲人說他們不受部分澳洲法例管制,如果原住民和其他人種起衝突,其他人種會被帶上法庭,原住民就交回部落的長老發落,當然,不同州的處理方式各異。
因此有了原住民「殺人不用償命」的說法。
除了背包客怕他們,當地白人對他們也避之則吉,並且很反感,也對繳出去的稅花在他們身上,深深不忿。
這樣不公平的准則來自不公平且醜陋的過去。
澳洲原住民包括很多不同社群,他們擁有不同的文化、習俗等,有至少500種語言,被統稱Aboriginals,正如中國的「漢人」,集合不同地方文化及語言。他們的信仰為「夢世紀」(Dreamtime,前章有提及),與中國的「祖先顯靈」有點相似。
自1788年歐洲人發現澳洲後,澳洲成為英國殖民地,歐洲移民陸續抵達澳洲後,當地原住民被逐出原來居住的地方,流落蠻荒之地。由於原住民和白種澳洲人的距離愈益加大,且長期缺乏政府的照顧,他們的生活水平竟比後來才抵達的亞洲和中東移民更低。
1850年後當地出現「淘金熱」,吸引大量中國礦工移民澳洲,引致工資水平下降,陸續出現排華暴亂。1901年,政府正式實行「白澳政策」(White Australia Policy)的種族清洗,只許白人移民流入,並美其名改善原住民的教育和貧困,進行洗腦式的骨肉分離隔離政策,把8至10萬名原住民兒童,強行從父母身邊帶走、偷走或搶走,年幼的被送到白人家庭撫養,較年長的交由社會福利機構、訓練中心,教育他們以白人為傲,以原住民為恥的錯誤觀念。
當時多數白人家庭歧視原住民,這些原住民兒童未能接受正當教育,有些只能撿白人丟在地上的食物,並遭受虐打,甚至被性侵犯,有些想逃跑的人,在荒野草原被狩獵小孩的獵人追捕、射殺。
直到1972年這項種族歧視政策被廢除,但這些長大了的原住民兒童戶籍資料已毀,找不到父母,找不到回家的路,成為失落的一代,令到大部分澳洲原住民心身受創,被稱為「被偷走的一代」(Stolen Generations)。
事實上,早在「白澳政策」前,已有「同化政策」,強迫原住民與白人通婚,期望原住民人口衰減,生育的後代與白人混血後,終使他們被同化至消失。原住民被迫在政府監視下生活,分配工作,更不准純種原住民之間通婚,結婚、探親、使用電器也要得到其允許。
諷刺的是,定居數萬年的原住民要等到1967年全國公民投票後,才正式被澳洲政府承認為澳洲公民,開始有投票權。至今澳洲殘存的原住民是平均壽命最短、最貧窮、最常犯罪被逮捕的族群。
澳洲政府為補償他們,「優待」這群在歷史洪流中,被殘害、踐踏的原住民,然而又造成其他當地人與原住民的矛盾愈深,距離愈遠。
認識一個居於Perth的澳洲人,他一直認為原住民喜歡生事不好惹,多次勸我晚上不要去某些地方,以防遇上原住民。後來,他旅遊至偏遠小鎮時,見識到原住民跟白人相安無事在小鎮上共同生活,驚嘆原來他們並非如傳聞般凶狠,也並非總是與白人壁壘分明。
曾在一個小鎮的巴士站遇上數名原住民少女,當時天色昏暗,獨自一人,濃妝豔抹打扮一翻準備赴會,活脫脫便是童黨的獵物。縱然裝作看不見她們,其中一名少女卻向我打招呼,嚇得頭皮發麻,心想劫數難逃,只能震顫回應:「妳好。」
「妳去哪裡?」分不清對方是否善意或敵意。
「去酒吧。」盤算身上可有武器還擊。
「自己一人嗎?」她的朋友們一言不發,在旁打量。
「朋友正在等我。」一個人能對付三人嗎?還是「走為上著」?
「哦,妳是背包客嗎?」她的語調有點漫不經心。
「對。」開始放下戒心。
「妳在這裡工作?」她隨意地坐在我旁邊。
「對。」
問答多次,花了點時間,才放下戒心問對方的目的地。說再見時,對方禮貌地祝我渡過愉快的派對,這次是唯一一次在街上與陌生的原住民聊天。
曾與一位原住民共事,她對我照顧有加,令我對原住民的印象大為改觀。談到原住民予人惹事生非的印象時,她表示這些人不願走出過往的悲劇,也認為自己無力改變困境,對白人社會產生敵意。
我不認為原住民本性善良,但當中必有善類,並非如傳聞的窮凶極惡,讓人避之則吉的食人族。過往原住民因長居沙漠,物慾淡泊,他們的生活習俗和文化藝術保存濃厚的原始色彩,以泥黃色及幾何圖案為主的藝術作品最令我印象深刻,表現簡單自然的風格。
這種原始的色彩,曾一度被視為落後,並且被「白化」。種族歧視便如色盲這種病,通過旅行這種方式,有些人或許得以見識大千世界裡的色彩綻放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