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清稅有後果?移民離港清稅教學:準備、程序、文件、需時及注意事項

近期有不少人準備移民離開香港前往英國、澳洲、加拿大、台灣等地,不論你出走外國工作、讀書或工作假期都要進行離港清稅,本篇提供事前準備、要求文件、程序步驟、所需時間、退稅,以及不清稅會否有後果、與強積金MPF之關係等作簡易教學。 為何離港要清稅? 離港僱員有所謂「清稅」的手續,根據《稅務條例》僱員須繳交薪俸稅,即將離港超過一個月,無論之後是否計劃回港,都需要通知稅務局,以便稅務局決定該僱員是否須在離港前繳清稅款。如果僱員因工作關係須經常離港,則有豁免而無須通知稅務局。 不清稅有後果? 稅局有權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未清繳稅款的人士離港,另外,如你以永久離港為由想取回MPF,強積金受託人有機會要求你提供「同意釋款書」以作其中一項離港證明文件。 辭職時僱主會為你準備IR56G表格 辭職及通知公司將會移民或離港讀書等,公司會扣起你的最後一個月人工,並會為你準備IR56G表格及糧單,讓你可到稅局完成清稅手續,你必須完成清稅及提供「同意釋款書 Letter of Release」預僱主,方可獲得最後一個月人工。 留意,至少預備一個月前通知公司,公司需要時間準備填寫表格。 離職時未通知僱主,需準備「自我聲明」 如你有全職工作,但離職時沒有向僱主透露移民或離港讀書等,將不會獲僱主提供IR56G表格,你需準備一份「自我聲明」文件,以A4白紙、手寫或電腦打皆可: – 申請人全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 – 稅務編號(如有) – 離港日期 – 最後僱主的名稱(公司全名) – 職位名稱 – 最後聘用日期(last employment date, 與辭職信上最後工作日期相同) – 由今年4月1日至最後聘用日期的總薪金(包括所有津貼、OT薪水等,如未有確實金額,可寫上estimated…

移民提取MPF!永久離港取回強積金程序步驟、文件及需時

準備移民或已經移民在海外人仕想取回強積金,可以「永久離開香港」為由,提早取回強積金(MPF),手續簡單並不複雜。本篇懶人包會教大家如何提早取回強積金,提供步驟、所需文件及大約需要時間多久,另附常見問題,如BNO Visa移民英國簽證申請是否會失敗等。 強積金資產一般要在 65 歲後才能提取,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提取累算權益。提早領回MPF必須基於以下其中一個理由: 提早退休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罹患末期疾病 小額結餘 死亡 移民提早領取強積金 一生只可提早取回一次 想移民提早領取強積金,已經或將會永久離開香港,可以用「永久性地離開香港」為由申請取回MPF,成員要宣誓無計劃以永久性居民的身份,再返港工作或定居,並提供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國家/地方居住之證明,如PR Land紙、海外移民局提供之移民簽證文件等。大家要留意,強積金一生人只可以一提早取回一次,以後不論甚麼理由,也要等到法定年齡,才可以取回強積金。 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手續只要3步,沒有想像中的複雜,最難的部分是現時預約民政事務總署宣誓十分搶手,大家要準備多一點時間。 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程序步驟 前往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或網站領取文件 居於香港:預約民政事務總署,可在監誓員、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法定聲明,並由得到他們在聲明上簽署。 居於海外:須在公證人、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、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,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。(註:例如在澳洲之人仕可前往警局、圖書館JP等) 連同所需文件親身前往,或可寄回強積金受託人指定郵寄地址。 所需文件 身分證明文件(例如香港身份證)副本;如沒有,需提供外國護照副本。 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MPF(S)–W(O)。 (每間強積金受託人的表格均不一樣,但大同小異) 法定聲明表格MPF(S)–W(SD2)。(所有受託人的表格均一樣) 准予計劃成員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文件 / 證明文件副本(例如移民簽證 /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