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清稅有後果?移民離港清稅教學:準備、程序、文件、需時及注意事項
近期有不少人準備移民離開香港前往英國、澳洲、加拿大、台灣等地,不論你出走外國工作、讀書或工作假期都要進行離港清稅,本篇提供事前準備、要求文件、程序步驟、所需時間、退稅,以及不清稅會否有後果、與強積金MPF之關係等作簡易教學。 為何離港要清稅? 離港僱員有所謂「清稅」的手續,根據《稅務條例》僱員須繳交薪俸稅,即將離港超過一個月,無論之後是否計劃回港,都需要通知稅務局,以便稅務局決定該僱員是否須在離港前繳清稅款。如果僱員因工作關係須經常離港,則有豁免而無須通知稅務局。 不清稅有後果? 稅局有權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未清繳稅款的人士離港,另外,如你以永久離港為由想取回MPF,強積金受託人有機會要求你提供「同意釋款書」以作其中一項離港證明文件。 辭職時僱主會為你準備IR56G表格 辭職及通知公司將會移民或離港讀書等,公司會扣起你的最後一個月人工,並會為你準備IR56G表格及糧單,讓你可到稅局完成清稅手續,你必須完成清稅及提供「同意釋款書 Letter of Release」預僱主,方可獲得最後一個月人工。 留意,至少預備一個月前通知公司,公司需要時間準備填寫表格。 離職時未通知僱主,需準備「自我聲明」 如你有全職工作,但離職時沒有向僱主透露移民或離港讀書等,將不會獲僱主提供IR56G表格,你需準備一份「自我聲明」文件,以A4白紙、手寫或電腦打皆可: – 申請人全名及香港身分證號碼 – 稅務編號(如有) – 離港日期 – 最後僱主的名稱(公司全名) – 職位名稱 – 最後聘用日期(last employment date, 與辭職信上最後工作日期相同) – 由今年4月1日至最後聘用日期的總薪金(包括所有津貼、OT薪水等,如未有確實金額,可寫上estimated…




















